公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公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一)学术学位

硕士8000元、博士10000元。

(二)专业学位

省属高校硕士10000元、博士130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博士均为16000元。

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党校等单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体育院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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